刑部郎敲敲驚堂,問:“李慕,魏鵬無故毆打,此事?”
李慕解釋:“誰讓。”
刑部郎沉:“只,便毆打?”
李慕魏鵬,問:“種事,們以還嗎?”
刑部郎又敲敲驚堂,:“本官管以,只問現,剛才,否無故毆打魏鵬?”
李慕點點,:“。”
“既然認罪,便沒什麼好審。”刑部郎笑,:“,將拖,打板,再打入刑部牢,!”
著李慕,面痛之。
次,又朱聰犯錯先,沒辦法,只能讓搖擺衙。
但次同。
次李慕毆打魏鵬先,而從始至終,魏鵬都沒,此案再也簡單過。
今就算王老子,也罪!
兩名刑部差役候,李慕忽然伸,:“等等!”
刑部郎:“還何話?”
李慕抬起,:“根據《周律》,第卷 ,第條,無辜毆打者,根據傷嚴程度,處以杖刑,以囚刑,魏鵬睛烏青,只微傷,郎判杖,囚,屬濫用刑罰,根據《周律》,第卷,第條,凡官員濫用刑罰者,則罰俸,則革職查辦,郎好再判……”
刑部郎著淡然,講《周律》李慕,只得似乎堵胸,咽,但也吐……
第214章 公何?
讓刑部郎里郁郁難平原因,李慕麼,每句都理據。
根據周律,毆斗種事,只致傷或,最判處杖刑,囚禁,魏鵬只過青只,算傷傷,如果以最嚴毆斗罪論處,恐怕能眾。
怕能眾,怕能。
顯濫用職權,罪罰,就懸神都官員頂柄利劍,柄利劍落,能夠保,屁股面位置肯定保。
但若描淡揭過此事,里又咽。
個捕,抓才本職,好好研究什麼周律?
刑部郎吸,平息之后,:“本官囚,打杖,算濫用刑罰吧?”
李慕點點:“當然算。”
律法畢竟只個參考,能精確到打青別只應該麼判,具如何量刑,還審案官員依照實際況,彈性處置,審案官員權限。
刑部郎揮揮,:“,拖,刑!”
以,但能打。
今讓李慕丟掉半條命,難以平息兩次受辱之。
此雖捕,但資歷尚,怕還,刑部衙役,就練就本領。
們以打百杖,只傷皮肉,也以杖之,讓斃命。
無論杖,杖,百杖,或兩百杖,們都能打同樣效果。
刑部郎刑兩名衙役個神,兩之后,浮現絲兇厲。
“且。”
李慕再次伸。
刑部郎:“還何事!”
李慕緩緩:“根據周律第卷 第條補充,毆斗之罪,以代之,又根據周律第卷,第條對代罪,刑杖,用子抵之,杖,便兩子。”
李慕從懷里取塊碎,到刑部郎所案,將碎放,:“些子兩余,剩用……”
刑部郎張張嘴,卻如何反駁。
代罪先帝定規矩,沿用至今,今朝之,還站反對取消代罪提案。
也就,李慕為,乎律法。
條律法,向都刑部用包庇同黨,什麼候被用自己過?
李慕著刑部郎,問:“問題嗎?”
刑部郎沒。
能否認李慕,因為否認李慕就否認自己。
幾個辰之,還朝堂,力證代罪于國利,某些黨派謀私具,此刻若允許李慕用代罪,恐怕刻實以權謀私,樣就完。
刑部郎搖搖,:“沒問題。”
李慕:“沒問題話,就先回,次見……”
魏鵬直站旁邊著,此刻再也忍,指著李慕,質問刑部郎:“就麼讓嗎?”
刑部郎著:“依照律法,交子,就能抵罪。”
魏鵬罵:“個蠢貨制定狗屁律法,理何,公何!”
本只腳已經刑部堂李慕,邁只腳又收回。
轉回,著刑部郎,問:“到嗎?”
刑部郎扶著額,搖:“什麼也沒到。”
“到。”李慕指著魏鵬,:“剛才個蠢貨制定狗屁律法,代罪法,先帝制定,辱罵先帝,乃敬之罪,依律當責百杖……”